房產證的辦理大家要注意具體的房產證去名字辦理手續,不少的人們因為夫妻感情不和需要辦理離婚,要辦理離婚的話就要注意手續的問題,按照手續來進行辦理,那么離婚房產證去名字需要什么手續?離婚房產證去名字費用需要哪些?一起來看看吧。
離婚房產證去名字需要什么手續?
一、協議離婚方式下的房產證更名手續
協議離婚(離婚雙方協商一致)的房產證去名字,要辦理離婚后房產證更名,需要離婚雙方憑以下材料到當地房產交易中心辦理:
1、身份證(及復印件);
2、離婚協議書(離婚協議書須加蓋民政部門公章或民政檔案部門印章);
3、離婚證以及能說明屬婚后夫妻共有財產的資料;
4、房屋產權變更登記申請表;
5、房屋所有權證(含房屋共有權證)到當地房產交易中心辦理;此外,如離婚協議書中未注明原婚姻登記時間,還須提供原結婚證明。
二、訴訟離婚方式下的房產證更名手續
訴訟離婚(通過法院判決離婚)的房產證去名字,單方可以憑以下證件和材料到當地房產交易中心申請房產證更名手續:
1、身份證(及復印件);
2、生效的法院判決書以及能說明屬婚后夫妻共有財產的資料房產證去名字;
3、房屋產權變更登記申請表、房屋所有權證(含房屋共有權證)。
三、上述兩種情況,如果產權設定抵押的,須提供銀行同意函;如果原權證上的產權人姓名有錯誤,須補充提供公安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資料。
責任編輯:秦皇島房產網小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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