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稅什么?房地產稅將會提速?最近兩天,有兩個大消息格外令人醒目。
1、2月19日發布的中央一號文件指出,“在修改相關法律的基礎上,完善配套制度,全面推開農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和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改革,加快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2、國稅總局:2020年切實落實減稅降費措施,強化與房地產管理部門協作,積極推進房地產交易合同網簽備案信息、不動產登記信息共享,整合房地產交易、辦稅、辦證業務流程。
有分析認為,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的入市,意味著對現有以土地出讓金為主的財政體制產生重要影響,在土地出讓金增量下降的情況下,需要通過房地產稅的形式進行配套補充,所以房地產稅出臺的可能性很大。
而對于第二點,“整合房地產交易、辦稅、辦證業務流程”則意味著房地產稅或將提速!那么如何來看待上述兩大消息呢?
第一,我國土地性質主要分為兩種,國有土地和集體土地,城市住宅下面的土地一般是國有土地,城市郊區和農村土地一般是集體土地,國有土地和集體土地最大的不同是國有土地需要繳納土地出讓金,而集體土地不用,一般土地出讓金占到房價的60%-80%,城市的房子之所貴主要是地價貴而不是房價貴。允許集體土地入市意味著不用繳納土地出讓金的土地進入城市市場,對地方財政收入造成影響。
根據財政部公布的數據,2020年地方一般公共預算本級收入97905億元,地方政府性基金預算本級收入71372億元,政府性基金主要是土地出讓金,這意味著地方賣地收入接近于當年整個地方財政收入。
但是近幾年,我國財政收入逐漸由“增量為主”向“存量為主”轉變,表現在兩個方面:
1、全社會的貨幣增速在下降,廣義貨幣M2增速過去20年幾乎都保持20%的幅度,但是從2017年下半年開始降低到個位數。國內GDP增長從原來10%的高速度增長,到現在6.5%左右的中高速度增長,這就意味著財政收入依靠增量M2,增量GDP的模式發生變化。
2、隨著國內近20年的房地產開發,超大城市可供開發的增量土地已經明顯不足,有一組數據顯示,2016年7月,北京房屋總成交2.9萬套,其中,新房成交0.7萬套,二手房成交2.2萬套,市場呈典型 “存量房市場”特征。這將對未來地方土地出讓金收入產生重要影響。
基于此,未來房地產相關稅收可能會從增量轉向存量,即房地產稅。眾所周知,我國目前與房地產相關的稅費雖然不少,但主要是增量稅收或者說是交易環節的稅收,比如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土地增值稅、契稅、印花稅、所得稅。但是類似于房地產稅這樣在持有環節的稅種很少,在交易環節方面的稅收過重,一方面容易抬高房價,另一方面不符合經濟發展新變化的需要。
第二,房地產稅的征收是一項系統性工程,涉及的面非常廣,比如事前需要弄清全國到底有多少房子,分別在哪里,到底誰持有等,這就需要在房地產交易、辦稅、辦證業務流程方面加快進程,但是并不意味著房地產稅征收的加速,因為它涉及到法律層面的問題。
1、很多人都以為,我國的房地產稅早就有了,但其實不然,1986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征收房產稅,2007-2015年稅率維持在3%左右,但它有兩個重要特征:A、房產稅依照房產原值一次減除10%至30%后的余值計算繳納。B、“個人所有非營業用的房產”免征房產稅。可見,它只是對房產征收的一種稅,同時個人住宅是可以免征的。
但是本文提到的“房地產稅”和原來的“房產稅”不同,這里多了“地”字,即這里不僅對房產征稅,還要對房屋下面的土地征稅,這就涉及很多問題,比如現在房子的產權是40年或者70年,買房人繳納了土地出讓金相當于一次性支付了70年的“租金”,未來的房地產稅如何解決可能存在的重復征稅問題呢?這也是需要思考的。
2、根據“立法法”房地產稅是一個稅種,需要有法律依據,也就是“立法先行,充分授權,分步推進”。既然是法律,涉及的流程肯定不少,有分析預計,房地產稅立法的過程可能是“中央立法——啟動試點——總結試點經驗——地 方上報細則——中央統籌安排——全國推廣”。如果是這個程序,現在第二步還沒到,可見房地產稅的出臺不可能那么快,在2021年能出來已經很不錯了。
第三,我國目前與房地產相關的稅收當中,與房地產稅最密切的是上海和重慶的房產稅,上海的是執行0.4%~0.6%的差別化稅率,而重慶是對高檔住房征稅,從結果來看,對于降房價的作用有限。
其實房地產稅的功能不是為了降房價,世界上也沒有一個國家因為房地產稅的出臺而導致房價出現轉折,原因有兩點:1、世界各國的房地產稅率都不算高,有些地方持有一套房的稅費比水電費還低。2、現在世界各國包含中國普遍進入減稅周期,未來在征收房地產稅的同時,很大的可能會在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土地增值稅、契稅、印花稅、所得稅上有減免或者取消,這對房地產稅帶來的影響有對沖作用。
最后說一句,城鎮化是人類歷史發展的必然趨勢,城鎮化分為四個階段:第一是農村人口進入城市;第二是小城市人口進入大城市;第三是市中心人口向郊區轉移;第四是城市群。目前我國四個階段同步進行,但第三、第四階段更為突出,這意味著中國房價的潛力來自于超大城市效區的房子,或者周邊可承接產業的小城市。只要這個趨勢沒變,房地產稅對省會以上城市的影響極為有限。
責任編輯:秦皇島房產網小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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